公司借款分为短期借款以及长期借款,短期借款需要通过“财务费用”科目进行利息的计提,而长期借款科目则要通过“在建工程”以及“财务费用”科目进行利息的计提,会计处理如下:
1、银行借款为短期借款时:
企业借入短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期末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到期还本付息时:
借:短期借款
应付利息
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2、银行借款为长期借款时: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贷:长期借款——本金
期末计提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
借:在建工程(根据借入的长期借款性质计入对应科目)
财务费用(费用化的利息)
贷:应付利息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长期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固定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应当资本化的利息支出数,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则应该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分期支付长期借款的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归还长期借款本金和利息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或借记)
贷:银行存款
公司银行借款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种类型。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款项;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