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过银行发生售汇业务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外币户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企业通过银行发生售汇,应当通过“银行存款——外币户”科目以及“银行存款——人民币户”科目进行核算。产生的汇兑损益则计入“财务费用”科目。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售汇是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并根据交易行为发生之日的人民币汇率收取等值人民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