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外购产品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单位将产品赠送给客户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根据费用归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将外购产品赠送给客户时,应作视同销售处理,通过“销售费用”等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处理,并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