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国家规定情况下的车票、飞机票可以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可知,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可抵扣进项税额情况及对应进项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1、企业取得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