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6、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