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计价原则包括:

  1、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购入价加上企业负担的相关费用和税金计价;

  2、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以建造和制造过程中的全部支出计价;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造扩建的按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相关变价收入及加上相关支出计价;

  4、作为资本或合作条件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协议约定价格计价;

  5、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按协议价款及相关费用和税金计价;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发票金额及相关费用和税金计价;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8、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固定资产按评估价值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