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根据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计算的未来期间应付所得税的金额。此外,递延所得税负债也指“递延所得税负债”会计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的规定,除商誉的初始确认,或除企业合并之外的交易中,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情况以外,企业应当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中,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或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情况下,可以暂不确定递延所得税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