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原则主要包括:

  1、差旅费必须在各部门预算总额内控制开支,超预算则不得开支;

  2、员工出差前应提出书面申请,且必须填制出差申请单并经其直属上级批准,凡未得事先批准的一律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途中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出差行程至新的出差地点的,经出差签批人书面或邮件沟通确认后,其增加的行程作为另一次出差时间并与原出差时间不连续计算;

  4、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及住宿等支出的补助应当按照基本标准计算。

  差旅费指企业经办人员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经常性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