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察特派员制又称为“总会计师制度下的稽察特派员制”,是一种新型监督制度,即由政府向大中型国有重点企业派出稽察特派员,检查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评价企业和企业管理者的经营业绩,并对企业领导干部的奖惩任免提出建议。其中,稽察特派员是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行使监督权的人员。
国务院向国有重点大型企业派出稽察特派员,是国家对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对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稽查特派员制度把对领导人奖惩任免的人事管理与财务监督结合起来,迫使企业领导人从其切身利益出发,关注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真正体现业绩考核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