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组织实施人才服务专项行动,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年薪制”瞬间引起了关注。
此次人社部组织的专项行动具体怎么说?来看会计网梳理的重点:
●制定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的具体操作办法。
●完善技术要素和创新成果参与分配机制,引导企业向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鼓励企业对关键核心人才实施股权激励和分红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措施。
●发布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制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工资分配制度的意见。
●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新型用人机制,支持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支持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兼职创新、离岗创办企业。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发展需求,整合优势人才资源,提高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随后,“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的消息上了微博热搜,引发网友围观讨论。
据了解,目前已有多地试行年薪制。大家最关注的问题,当然是年薪制是一年才发一次薪水吗?
会计网参阅有关文件发现,对年薪制的解释为:年薪一般包括基本年薪、效益年薪和奖金三部分。基本年薪应包括所聘岗位基本工资,按月发放。效益年薪根据年度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依据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考核结果发放。对超额完成预定任务指标、作出突出贡献的,可适当发放奖金。
可见,即使实行年薪制,工资也是每月一发的。
此次人社部提到的“高层次人才”并没有明确界定,究竟何种人才符合年薪制要求,具体要求有待下一步细化!
资料来源:人社部文件综合整理、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