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

  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构成企业的关联方。其中,与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如董事、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各项事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行使类似政策职能的人员,他们对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