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列报基本要求具体如下:
1、依据各项会计准则确认和计量的结果编制财务报表。只有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的所有规定时,财务报表才应当被称为“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
2、列报基础。持续经营是会计的基本前提,也是会计确认、计量及编制财务报表的基础;
3、权责发生制。除现金流量表按照收付实现制编制外,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其他财务报表;
4、列报的一致性。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5、依据重要性原则单独或汇总列报项目,如果某项目单个看不具有重要性,则可将其与其他项目汇总列报;
6、财务报表项目金额间的相互抵销。财务报表项目应当以总额列报,资产和负债、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项目和损失项目的金额不能相互抵销;
7、比较信息的列报。企业在列报当期财务报表时,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个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财务报表相关的说明;
8、财务报表表首的列报要求。企业应当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一起公布的同一文件中的其他信息相区分;
9、报告期间。企业至少应当按年编制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