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股票质押回购初始交易标的证券为A股股票、优先股、其他经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补充质押标的证券为A股股票、优先股、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上市的债券、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上市的基金、其他经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

  B股股票、暂停上市的A股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A股股票、没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暂不纳入初始交易和补充质押标的证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