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将期限的到来作为效力发生或消灭前提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期限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所起作用的不同,可以分为延缓期限和解除期限。延缓期限也称“始期”,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法律行为虽然已经成立,但是在所附期限到来之前不发生效力,待到期限届至时,才产生法律效力。

  解除期限也称“终期”,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法律行为在约定的期限到来时,该行为所确定的法律效力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