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基础数字是计算征收农业税的一些基础数据资料。主要包括: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常年产量、税率、依率计征税额、计税细粮价格以及纳税人数等等。这是核定与分配农业税征收任务,开展征收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1958年6月3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6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全国的平均税率规定为常年产量的15.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率,在征收农业税(正税)的时候结合各地区的不同经济情况,分别加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