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税又称“普通利润税”,是指匈牙利对工商企业利润征收的一种税。
利润税的纳税人是国营工商企业、工业生产合作社、消费和供销合作社以及联营企业。利润税按企业的实现利润增减税法规定的若干项目后的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应增加的项目是企业缴纳的各种罚款和专门法律规定的其他款项;应减少的项目有:城乡发展税;归还国家投资项目的贷款;归还国家对企业投资补贴性质的贷款;工业、消费、供销合作社向联合会交纳的活动经费;财政部长批准或政府法律规定的其他款项。利润税实行比例税率,1983年税率为45%,现行税率为35%。利润税是匈牙利的主要税种之一,是中央预算收入的一项主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