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工资是执行就会计准则时用的科目,执行新会计准则后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具体核算的内容如下: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包括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赡养人的福利)。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包括补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
9.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应付职工薪酬计提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生产车间生产工人薪酬)
制造费用(生产车间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费用(行政管理人员薪酬)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薪酬)
合同履约成本(履行合同过程中人员薪酬)
研发支出(从事研发活动人员薪酬)
在建工程等(从事工程建设人员薪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