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缴时调整的事项包括调增的事项和调减的事项。纳税人可以通过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关于调增调减事项的确认条件。
其中企业所得税汇缴时应当调增的事项包括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以及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的部分等。
企业所得税汇缴时应当调减的事项一般包括企业发生的法律规定的不征税收入,以及免征减征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