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时候,需要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抵缴,办理企业所得税抵缴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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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企业所得税抵缴需要的资料

  1.《退抵税申请表》;

  2.完税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3.抵税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季度和年度申报表;

  4.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

  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季度或年度申报(不缴款)时,在申报期内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抵缴。抵税年度超过3年的,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所指的专项申报及说明。

  哪些票据可以冲抵企业所得税?

  1、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时,支付给境内企业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项目款项,该企业单位或个人开具的发票。

  2、支付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军队等非企业性单位的租金等经营性应税收入,该单位开具(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3、从境内的农(牧)民等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企业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

  4、缴纳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部门开具的财政票据。

  5、拨缴职工工会经费,上级和基层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6、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国土部门开具的财政票据。

  7、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保机构开具的财政票据。

  8、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管理机构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银行转账单据。

  9、用于公益性捐赠取得的捐赠票据。企业实施股权捐赠的,应以其股权历史成本为依据确定捐赠额,并取得相关票据。

  10、境内居民企业按所接受的企业或个人投资入股的技术成果评估值入账、并在企业所得税钱摊销扣除的,该技术成果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协议、技术成果评估报告等资料。

  11、企业自制的符合财务、会计处理规定,能直观反映成本费用分配计算依据和发生过程的材料成本核算表、资产折旧或摊销表、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表、产品成本计算单,支付职工薪酬的工资表,差旅费补助,交通费补贴,通讯费补贴单据等内部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