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收到疫情期间由国家下发的稳岗位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企业使用稳岗位补贴并结转递延收益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企业收到疫情期间由国家下发的稳岗位补贴并使用时,可以通过“递延收益”科目或“管理费用”等科目处理。其中企业所收到的由国家下发的稳岗补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第七条不征税收入的内容,因此属于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减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