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社保稳岗补贴应当计入“递延收益”会计科目和“其他收益”会计科目核算。相关分录如下:

  1、收到社保稳岗补贴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发生培训支出或社保支出等支出,转入“其他收益”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或管理费用

  企业收到稳岗补贴后,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补贴,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将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补贴,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