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老人赡养包括: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赡养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含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岳父岳母或者公婆不属于个税老人赡养的范畴,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其中,有赡养义务的子女包括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具有赡养义务的是孙子女,外孙子女。当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当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