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要求研发费用占收入的比例为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不低于3%。

  除了对研发费用占收入比例的限制外,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应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同时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以及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