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的个税计算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算,或者单独计算。
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的方法为:
应纳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的税额。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为: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包含年终奖金的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而单独计算的方法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的相关规定可知,年底双薪的计税方式目前应归属于当期工资薪金项目的范围,然后并入综合所得计征税费,计算的方法与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