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范畴,计算方法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针对每次不超过4000元授课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劳务费所得-800;针对每次超过4000元授课所得所得其应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劳务费所得×(1-20%)。

  同时新个税法律法规中要求纳税人的劳务报酬所得应纳入综合所得计算,因此纳税人应当每年对授课所取得的所得按时进行个税年度汇算清缴的工作,并对税费进行多退少补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