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免减征条件具体有:

  1、企业的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三免三减半);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度500万元以下免,超过的减半);

  5、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三免三减半);

  6、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有目录)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7、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