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会计分录如下:
1、采用“总额法”进行账务处理:
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并批准通过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收益——政府补助
收到稳岗返还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2、采用“净额法”进行账务处理:
确认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时,
借:其他应收款——政府补助款
贷:管理费用——工资
销售费用——工资
主营业务成本
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政府补助款
稳岗返还是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返还。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一般采用的是“总额法”;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一般采用“净额法”,采用这种方法需要对稳岗返还与补贴的成本进行追溯,补助资金用于冲减对应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