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采用每月预缴,次年汇算清缴的缴税方式。薪金(工资)所得每月的计税公式如下:
每月预扣个税=(每月实发税前收入-基础扣除5000-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认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年度汇算清缴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过去一年已预缴税额。
个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为实发税前收入扣除基础扣除数,再扣除专项扣除附加后的余额为个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个税应纳税所得税=实发税前收入-5000-专项附加扣除。
每月预扣个税的计算:当月应扣个税额=个税应纳税所得税×预扣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