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的税收特点是,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所谓房产,是指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