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错款的处理原则包括长款不得寄库;短款不得空库;不得以长补短。出纳错款是在现金收付和保管过程中发生账面现金存款与实际现金不符的差错。银行业务中出纳错款主要体现在出纳部门对客户收付现金营业终了发现账实(现金)不符的情况,如盘点库存现金,发现账实(现金)不符;联行调现金,清点时发现单证与实物(现金)不符。

  广义上而言,只要是票据、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就都属于出纳。它既包括各单位会计部门专设出纳机构的各项票据、货币资金、有价证券收付业务处理,票据、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的整理和保管,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核算等各项工作,也包括各单位业务部门的货币资金收付、保管等方面的工作。狭义的出纳则仅指各单位会计部门专设出纳岗位或人员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