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等,属于管制印鉴,要求办理人去公安局印鉴管理部门办理申请,然后至公安局的指定地点刻制,一般需要提供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

  单位原有的财务专用章限用于内部财务管理,但不得用于银行结算。会计中心对财务专用章的适用范围严格限制,采取与会计主管印章双人分管、保险柜另行存放等多项措施,以确保印鉴的安全。公章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多用于对外业务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