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票据未记载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B: 票据未记载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C: 票据债务人的签章被伪造
D: 票据债务人为无行为能力人
[解析]本题考核行使票据抗辩中对物抗辩的情形。根据规定,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得欠缺,如果未记载导致票据无效;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如果没有记载,适用法律的有关规定而会不使票据失效。所以票据上未记载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不是抗辩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