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行使票据抗辩情形的是( )。
A: 票据未记载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B: 票据未记载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C: 票据债务人的签章被伪造
D: 票据债务人为无行为能力人
【解析】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得欠缺,如果未记载导致票据无效;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如果没有记载,适用法律的有关规定而不会使票据失效。所以票据上未记载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不是抗辩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