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职工福利费
B: 补充养老保险费
C: 职工教育经费
D: 业务宣传费
【解析】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为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直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