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从乙银行贷款300万元,双方于8月1日签订借款合同,丙公司单方面向乙银行出具保函,乙银行欣然接受。因担心丙公司的资信状况,乙银行又要求甲提供物权担保,为此双方于8月3日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物为甲的一辆轿车,但甲未将轿车交付给乙银行。甲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有关乙银行主张担保权利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1)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在本题中,丙公司单方面向乙银行出具保函,乙银行欣然接受,保证合同成立。(2)以动产质押,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在本题中,甲并未将轿车交付给乙银行,故质权未设立,乙银行不享有质权。
【提示】本题涉及到“保证合同与保证方式”、质权等相关知识点,较为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