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甲、乙两家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生产用原材料,于当年71日前交货,乙在收到该批材料后10日内付款。71日当天,甲公司以货源紧张为由,要求乙公司先付货款,乙公司表示拒绝。乙拒绝先付货款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 )。

A: 同时履行抗辩权

B: 先诉抗辩权

C: 后履行抗辩权

D: 不安抗辩权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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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C

【解析】在同一双务履行合同中,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义务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该行为称为后履行抗辩权。

答案选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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