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股东代表诉讼。
选项AB,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中,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某)”侵害公司利益,因此,股东李某拟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应先找“监事会”;如果是“监事”侵害公司利益,则先找董事会,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CD,乙公司为“不知情”的第三人,不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