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职权。
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有以下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选项A);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选项D);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选项C),在董事会不履行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故本题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是选项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