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与杨某、张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注册资本为 400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杨某与张某拟以 120 万元货币出资外,四家公司的下列非货币财产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甲公司以其商誉作价 50 万元出资
B: 乙公司以其特许经营权作价 50 万元出资
C: 丙公司以其非专利技术作价 60 万元出资
D: 丁公司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作价 120 万元出资
本题考核股东出资的考点。根据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选项A错误)、特许经营权(选项B错误)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选项D错误)。故用排除法正确答案是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