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有11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与其甲股东签订重要采购合同的事宜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其中,张董事是甲股东的公司董事长,李董事、刘董事因故没有参加会议,表决时有3个董事不同意。下列关于该次决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该董事会会议由于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因此可以举行

B: 该董事会会议决议经参加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半数以上通过,有效

C: 该董事会会议决议未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效

D: 该董事会会议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通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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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因此,张董事不享有表决权,能够行使表决权的董事只有10人。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5人)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本公司有无关联关系董事8人参加,选项A正确;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选项BD错误),即至少应当经无关联关系董事6人同意,但决议只有5人同意,因此不通过,无效,选项C正确。

【注】董事会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而非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答案选 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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