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日,王某海外留学归国到甲公司工作,双方于7月10日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了六个月的试用期。合同约定甲公司为王某缴纳“五险一金”,月平均工资为12000元。已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最低工资标准为2500元。 2015年8月10日,王某在上班途中被一辆闯红灯的车辆撞倒受伤,住院治疗3个月。住院期间,甲公司停发每月12000元的工资和一切福利。
2017年6月1日,王某因遗传性心脏病动手术,住院治疗。7月1日,甲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并停发病假工资。
2017年9月1日,王某向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小题。
3、王某因遗传性心脏病动手术,下列关于王某享受待遇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王某享有3个月的医疗期待遇
B: 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C: 甲公司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仍然享受医疗期内待遇
D: 对甲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王某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向其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