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境内居民企业,2018年发生如下生产经营业务: (1)取得销售收入1200万元,与之相配比的销售成本为200万元,利润总额700万元。 (2)接受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赠送的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万元。 (3)管理费用3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5万元)、销售费用7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25万元、业务宣传费10万元)。 (4)全年发生财务费用20万元,其中含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6万元(借款金额100万元,借款年利率6%,借款期限一年),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14万元(借款金额200万元,借款年利率7%,借款期限一年)。 (5)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全年实际发生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80万元、职工福利费1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8万元、拨缴工会经费6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该企业当年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为( )万元。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1200×15%=180(万元)>(25+10)=35(万元);准予据实扣除。该企业当年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为70万元全部可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