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拥有A、B两栋房产,A栋自用,B栋出租。A、B两栋房产在2009年1月1日原值分别为1 200万元和1 000万元,2009年4月底B栋房产租赁到期。自2009年5月1日起,该企业由A栋搬至B栋办公,同时对A栋房产开始进行大修至年底完工。企业出租B栋房产的月租金为10万元,地方政府规定按房产原值减除20%的余值计税。该企业2009年应缴纳房产税( )万元。
【考点】包含大修期间房产税的计征
【解析】(1)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大修免征房产税,A栋房产应纳房产税额=1200×(1-20%)×1.2%×4个月/12=3.84(万元);
(2)B栋房产应纳房产税=10×12%×4个月+1000×(1-20%)×1.2%×8个月/12=11.2(万元);
(3)该企业2009年应纳房产税=3.84+11.2=15.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