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年6月3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将一栋自用办公楼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为1年,年租金为200万元。当日,出租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8 000万元,大于其账面价值的金额为5 500万元。2×18年12月31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9 000万元。2×19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回租赁期届满的办公楼并对外出售,取得价款9 500万元。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考虑其他因素。上述交易或事项对甲公司2×19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是( )。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需要将自用办公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5 500万元转入其他业务成本的贷方,则上述交易或事项对甲公司2×19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9 500-9 000+5 500+200÷2=6 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