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飞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天公司”)为扩大融资拟申请其股票在创业板首发并上市。2015年5月11日,飞天公司按照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了申请文件,由保荐人速达证券公司保荐并向证监会申报。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飞天公司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正式受理后,应当立即在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

B: 飞天公司的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后,相关信息及财务数据不得随意更改

C: 如飞天公司制作的申请材料中记载的信息自相矛盾,中国证监会应终止审核,并在12个月内不再受理速达证券公司推荐的发行申请

D: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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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解析】选项C:中国证监会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发行人申请材料中记载的信息自相矛盾、或就同一事实前后存在不同表述且有实质性差异的,中国证监会将“中止”审核,并在12个月内不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推荐的发行申请。
答案选 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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