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本题考核债务人财产 【解题思路】熟悉破产抵销权相关规定 【具体解析】对于抵销,管理人以下列理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尚未到期;(2)破产申请受理时,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的债务尚未到期;(3)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故 ABD 可以抵销。《破 产法司法解释(二)》 第四十一条规定:“债权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行使抵销权,应当向管理人提出抵销主张。管理人不得主动抵销债务人与债权人的互负债务,但抵销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故 C 不得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