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甲公司向上海的乙公司订购一批瓷器,双方约定货到后10日内付款。乙公司准备发货之际,了解到甲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经资不抵债,遂通知甲公司暂停发货,并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称此说法并无证据,予以否定,但为尽快取得货物,将50%的货款提前支付给了乙公司,但就剩余部分一直未提供担保,也未作出其他表示。根据以上表述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B: 乙公司有权拒绝交付50%的货物
C: 乙公司有权主张不安抗辩权
D: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