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北京的甲公司向青岛的乙公司订购了一批海鲜,约定由乙公司于12月23日运抵北京的甲公司。12月23日当天,乙公司因渔民未能向其交付海鲜,而无法履行与甲公司之间的海鲜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应当要求该渔民承担违约责任

B: 乙公司不必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甲公司应当要求乙公司和该渔民承担连带责任

D: 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单选题
有疑问?求助专家解答吧。
添加老师咨询
下载会计APP
答案解析
【解析】在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选项D)。
答案选 D
相关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