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乙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甲先付款,乙再发货。后甲未付款却要求乙发货,乙予以拒绝。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可以行使( )。(2015年)

A: 同时履行抗辩权

B: 先履行抗辩权

C: 先诉抗辩权

D: 不安抗辩权

单选题
有疑问?求助专家解答吧。
添加老师咨询
下载会计APP
答案解析

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答案选 B
相关题目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