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赵某、钱某和孙某设立某普通合伙企业,从事餐饮服务,2017 6 5 日,赵某退伙。6 10 日,李某入伙。6 9 日,合伙企业经营的餐厅发生卡式燃气炉灼伤顾客吴某的事件,需要支付医疗费用等总计45 万元,经查,该批燃气炉系当年4 月合伙人共同决定购买,其质量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该合伙企业支付30 万元赔偿后已无赔偿能力。现吴某请求合伙人承担其余15 万元赔偿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合伙人有( )。


A: 赵某

B: 钱某

C: 孙某

D: 李某

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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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入伙,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选 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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